沽源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54732|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行政权力少制约 高校腐败难禁绝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4-8-26 11:54:4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日前决定,依法对吉林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王冠军(副厅级)涉嫌受贿犯罪立案侦查。据不完全统计,今年国内已有18名高校领导被查,其中有11人担任学校的“一把手”。(8月21日《新京报》)

  这当然是一个反腐败和权力监督的命题,但是,理论上,大学不同于政府部门的行政机关,“一把手”的行政权力应该受到学术权力的制衡,同时受校务委员会或者学校理事会(董事会)的约束,在现代大学体制下,校长仅仅拥有执行权。而现实中,大学校园内的贪腐,不亚于社会任何一个权力领域。由此表明,大学的行政化已深入骨髓。

  曾任英国诺丁汉大学校长的杨福家教授介绍过,在这所世界一流名校里,表面上只有校长签字一项决议才能实施,但实际上,校长只有执行权而无决策权。任何一项与学校有关的重要决策,都必须经校务委员会讨论通过,校长拥有发言权,但也要接受反驳;而校务委员会的决定,校长须无条件执行。杨福家感叹,“本来以为,这一校内至高无上的身份意味着很多权力,但实践告诉我,校长的权力处处受到制约,可以说既有权又无权。”

  在这样的行政权力体制内,校长邀请学者到校访问讲学,能不能报销差旅费都要请示学校的财务总监,又怎能够肆无忌惮地贪腐?或许有人会说,我们的大学,远不及诺丁汉大学这般水平。但是,大学之间学术水平有高下之分,而大学的本质是一样的,抑行政权力、扬学术权力的内部治理格局是相通的。我们不是一直致力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吗?艰难地爬到半山腰,蓦然回首,发现只有独大的行政权力在领跑,这是何等的悲哀!

  日前,教育部先后发布了《高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和《普通高等学校理事会规程(试行)》。仅有这些似乎仍然不够。高校反腐需重温权力制约的常识,如果不从深层次上彻底调整大学内部的各种权力格局,高校腐败就不可能禁绝,学术权力就不会有“随性疯长”的空间,大学也就很难变“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沽源文苑---- 沽源人的网上家园 ( 冀ICP备13002250号-1 )

GMT+8, 2024-6-23 10:26 , Processed in 0.108074 second(s), 20 queries .

联系电话:13400461018; QQ:824344191, 2092558354

© 2012-2013 guyuanw.com. All Rights Reserved.张家口红枫网络信息服务中心版权所有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