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成功的男人背后可能有个默默奉献的女人。一个贪腐官员背后也可能会有一个甚至一群危险的情人。近来,网络不断曝出一些官员给情人的奇葩“保证书”,将贪官情人再次推进公众视野。福建工程学院法学院教授王凤民说,只有将“色腐”中的“情人”纳入法律治理范围,才能铲除“色腐”产生的土壤。(9月17日新华网) 有媒体报道,被查处的贪官中,95%以上有情妇。由此看来,贪腐通常都与“色腐”有关,从某种角度可以说,是“色腐”造就了贪腐。比如,云南省原省长李嘉廷为博其情人一笑,甩手之间,批示财政部门将300万元国家资金“借”给徐福英的海王号娱乐有限公司用于还债;成克杰于1992年下半年至1998年间,利用担任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主席职务的权力,伙同其情妇李平疯狂攫取钱财,大肆收受贿赂,款物合计竟达人民币4000余万元……不是色迷心窍,李嘉廷、成克杰之流或许不会陷得这么深。 不是要为贪官开脱,而是情人确实可恶。正如报道所称,不少情人都要经过“三重门”:编外枕边人、权力掮客和“反腐‘先锋’”。而不管是哪重门,情人扮演的角色都为人不齿。即使情人扮演的是“反腐‘先锋’”,其实那也是其被逼无奈、走投无路、狗急跳墙时的龌龊表演。 反腐拍蝇打虎,公众拍手称快。但是,拍蝇打虎的同时,一定不能对蝇虎的情人网开一面。只有将蝇虎及其情人一并“入网”,才能铲除“色腐”的土壤。今年8月20日,昆明铁路局原局长闻清良以受贿罪一审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其情妇钟华被判15年;今年5月19日,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原厅长程孟仁与其情人——贵州省遵义电视台记者何文受贿近4000万,一同受审;2011年,绍兴市房地产管理处原主任周国强与情人金某同堂领刑,分别被判18年半和8年……贪官和情人形成贪污同犯,理应承担法律责任。 然而现实中,贪官被绳之以法、情人却逍遥法外的例子比比皆是。如果情人没有和贪官形成贪污同犯,情人大多安然无恙。其实,情人和贪官完全是一根藤的蚂蚱,穿的是连裆裤,睡的是一张床,即使够不上追究其刑事责任,也应该运用道德、经济、行政手段对其进行相应处罚。 近年来,贪官不管是为了情人受贿还是通过情人受贿,对于情妇的“性贿赂”都少有追究责任,因为我国《刑法》规定的贿赂罪主要是指钱的贿赂,性贿赂还不能入刑。但是,让情人付出应有的代价,将色腐中的“情人”纳入法律治理范围,这是反腐必须面临和想办法解决的问题。建设法治中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任何人不能被排除在法纪之外。绝“色腐”之路,必须尽快将情人“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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