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有报道说,24日下午5点左右,湖南龙山县人民医院急诊科来了一批特殊的伤员,他们是该县皇仓中学的学生。报道说,他们是在军训中与教官发生冲突而受伤。所谓“冲突”,说白了就是打架。军训教官与受训学生打架?听起来是匪夷所思的。学生不该打架,教官更不该打架;更何况是跟自己的教育对象打架;“皇仓中学”怎么会如此仓皇?这其中的是非曲直应该如何辨别、判定?跟此事有关的部门,如学校、教育局、人武部应该或可以从中吸取什么教训? 冲突的缘由是,当天上午军训休息时,某班学生与某教官打闹,由于学生较多,教官吃了亏。吃亏的教官应该怎么办?取决于他怎么看待此事。如果打闹中他发现有的同学有伤害的故意,已经不是一般的玩闹,这说明这个或这些同学的行为甚至思想意识有问题;即使对教官有所不满,也不该采取这种行为;作为教官,应该意识到,对这样的学生,应该有针对性的教育。当然,军训是一项短期教育活动,不能要求教官对其长期负责,所以,教官可以跟班主任沟通,把教育的接力棒传下去。 尽到告知的责任,这对教官是不是很高的要求?说高,也不高。告知,几句话的事情,不需要花费太多的时间和精力。说不高,也高。说几句话是容易的,想到、意识到说这几句话的必要性,不容易。这要求你心中有学生,有对学生负责的意识;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有这样的意识,才会从小事情当中发现教育的“机会”。这样说来,这个要求是很高的,教师都未必个个有这样的意识,怎么能要求一个短期军训教官这样做?但是,我们多次看到过这样的场景:军训结束,教官要走了,学生都哭了,流着泪与教官告别;教官也哭了……这些教官,也不是职业的教师,也没有读过教育学,为什么短短的十天半个月,就得到学生的爱戴?没有别的原因,他们有爱。即使对学生很严格,让学生一时不能接受,但学生仍然能够从中感受到教官是出于责任心—这份责任心,就是爱。 但是,“打架教官”感受到的,是自己“吃亏”了,除了“吃亏”,没有别的感受和发现。“吃亏”,是打架者的感受,不是教育者的感受。教育者,也会感到“吃亏”,但不会止于吃亏,他能从自己的“吃亏”中发现学生所吃的“亏”,即行为和意识上的缺失,进而把学生的吃的“亏”看做是自己的责任,是自己的职业、职分。 报道说,因为吃亏了,下午训练时,教官对这个班训练特别严,全体学生被罚做俯卧撑,部分学生实在做不动,教官便用脚踩。显然,该教官的履职行为中已经挟带了报复行为。在职务行为中挟私报复,对学生来说,是接受了一次“反教育”:我有权,就可以“练”你,让你吃苦头。用权力实施的“教育”,有一个共同点:都是强者针对弱者实施的;不管这权力有多大或多小。也许权力越小,越有快感,因为机会太难得。以前尽被人家“教育”来着。 事态的发展是:该班班主任发现情况不对,出来说情,没想到被教官打了。此后,学生就帮班主任一起对抗教官。这时,其他教官随即也参与互殴中,最终导致了40多人受伤。报道说,教官是县人武部安排的。人武部挑选过教官吗?什么样的人可以当教官?有标准,有要求吗?考虑过标准和要求吗?教育局或学校跟教育局提出过对教官的要求吗?这些部门真的是很认真地对待军训这项工作的吗?他们真的是把“学生”,也就是把 “人”作为自己工作的最高尺度的吗? 打架教官很张狂,皇仓中学很仓皇;权力很张狂,教育很仓皇。无论是个人还是社会、国家,都经不起这样的仓皇下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