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书法的关键问题---要有“理”
学书关键在得理。得用笔之理,则笔笔称心;得结字之理,则字字如意;得章法之理,则通篇首尾相贯,浑然一体。本文试作粗论。一、用笔之理
毛笔蘸墨后,往纸上轻轻一放,便可成点。将点展开便是画。点画随自心变化而呈相万端。心笨拙则点画粗俗;心轻灵则点画精巧;心果敢则点画爽利;心迟钝则点画呆板。心是看不见的,但可以通过点画体现出来。心操纵手所成的点画,如果与心念完全相符,没有出入,我们便谓得用笔之理。古人简称得笔。得笔后,信手写来,笔笔称心。不得笔,则心里有神,手上有鬼。笔一挨纸,点画即变形。因此古人把得笔看成是习书者的入道之门。不得笔,则是门外汉,不足与论书也。
一般用硬笔写点画,心里想好,用手表现并不 算难。但是换用毛笔、墨汁、宣纸,要表现心里的点画,对初学来说便很不易。因为毛笔软,宣纸松,水墨一入纸,迅速渗透,很难控制。多数人初学,都会出现诸如“钉头”、“鼠尾”、“蜂腰”、“鹤膝”等出乎意料的点画。笔瘫软在纸上像条死蛇,要提提不起,要行行不动,很令人丧气。许多人经不起折腾,耍几下便再也不想摸毛笔了。甚至还会埋怨祖先,为什么要用毛笔写字。
其实,千百年来,先人们用毛笔写字是有深意的,这里不妨探讨一下。
首先,毛笔柔软而有弹性。柔软多变化,弹性出生机。学书者要掌握毛笔,必先摸清笔性,进而随顺笔性,引领笔性,然后才能发挥笔性。而要做到对毛笔的摸清、随顺、引领、发挥,必先使自心清明、宁静、不固执。然后以心为主,以手为帅。主帅倡导于前,笔锋顺随于后,方能万毫齐心,锋转如意。而初学者,多数用心粗浮,刚愎自用,把毛笔看成肆意的工具,想刷即刷,要拖就拖,横突撞竖,无有忌惮。先人们正是想用毛笔给初学者以启示——“顺我者昌,逆我者亡”。顺着笔性,引领笔锋,则点画清雅有力。逆着笔性,绞结笔锋,则点画狼籍粗浊。
懂得毛笔可以调伏自心,我们对毛笔的态度就会有所改变。心欲畅,先令笔畅;心欲强,先令笔强,心欲使转无碍,先令笔锋使转无碍。说是以心用笔,实是由笔调心。论语云“毋意,毋必,毋固,毋我”,最能表达我们对毛笔的态度。如此用笔时不见我,而笔性即是我;用墨时不见我,而墨性即是我;用纸时不见我,而纸性即是我。推而论之,与万物交而无我,则万物之性即是我。我岂区区哉,我实天地万物之心也!毛笔给人的启示岂浅鲜哉?
其次,毛笔借水墨可显一切形体与色相。
老子云:“上善若水”。水无色可容一切色,水无形可成一切形,水无垢可洗一切垢,水之德大矣。而推扬水德,不遗余力的功臣,无过毛笔。世间一切有相形体,不外由点、线、面组合而成。点积成线,线积成面,面积成体。说是得体、得面,实皆由点积成。点有千形万状,不尽差别。只有毛笔柔软、弹力、灵活、多变的特性,才能借水墨淋漓尽致地把它们表现出来。进而或提按、或顿挫、或转折,把世间一切形形色色体现无遗。其间要粗可粗,要细可细,要长可长,要短可短,要干湿可干湿,要浓淡可浓淡,凡所须求,皆可体现。乃至一切蠢动含灵,人物禽兽,花鸟鱼虫,天飞地走,空飘水游,皆可应笔而成,栩栩如生。笔墨之德,岂可尽言哉!
然而笔还是笔,描绘了大千世界,抒发了千愁万绪,笔自己却一无所获。水与墨更是蜡炬成灰,随千言而化身,应万象以消己。笔墨这种舍己为人的精神,不正是先人们代代颂扬的文明精粹吗?老子云“功成而不居”,笔墨是当之无愧的。
相比于毛笔的灵活、善现、无我执,硬笔则显得格外生硬、死板、无趣味。书写时,要粗粗不了,要细细不了,要浓淡,浓淡不了,许多因素都是硬性的,不可变的。因而禁锢了人的灵性。所以千百年来,先人们没有发明硬笔,而坚持用毛笔书写,目的是借毛笔这把“拂尘”,拂去学者心中的浮躁、昏昧与固执。从而培养其安宁、清明、灵动的心理素质。
如上所述,学书者若能认识毛笔那无与能比的表现功能,认识毛笔无私无求的献身精神,定然会以崇敬之心,视笔为师,视笔为友,乃至以笔为心,舒展胸臆。久于其道,必能挥运自如,而得用笔三昧。
接前文,心手一如叫得笔,如何才能做到呢?
老子云:“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用书法来况喻。执笔在手,高举不下,谁也不知要写什么,自己也没动念,那就叫道。在道家学说里,此一念不生的状态,被认为是天地未分之前就有的,所以又叫先天大道。动了念,想写一点,此想写之念,便是“一”。“一”是无念状态的道所生,所以叫“道生一”,又叫“无中生有”。此“一”只是念,虚而不实。要让念落在实处,才叫得一。换句话说,想写一点是主观,一点既成是客观,主观与客观完全一致,叫得一。如果想写的主观与写成的客观有出入,不一致,那便成主、客对立,又名二元对立,又叫一分为二。一分为二即是一生二。有了二元对立,中间便产生了一个识别、判断的意识。如写出一点,是轻是重,是方是圆,心里了然分明。此了然分明的意识,生于主观与客观之间,排行老三,故叫二生三。“三”主分别取舍,而每一次分别取舍,又将产生新的二元对立,从而出现二生四、四生八、八生六十四,乃至生出百千万数,故而叫三生万物。
老子这段话,启示了我们得笔的窍诀——舍“三”守“一”。古德云:“至道无难,唯嫌拣择”,拣择是意识“三”的喜好,“三”的分别取舍往往会把“大体”丢掉,只抓着一些鸡毛蒜皮,最是祸害。因此要极力避免“三”的干扰,而直接用“一”。
“一”是清净一念。一念既明,诸缘随顺。如捕蛇者,盯住蛇的“七寸”,则招招要蛇命。如放牛者,牵着牛的鼻子,则牛惟命是从。只是起念要纯,守持要精,念、守都在要害,才是真守一。用笔的“一”是什么呢?——是“点”。
点有轻轻一触之意。所谓“蜻蜓点水”、“凤凰点头”,强调的只一“轻”字。既是轻轻一触,必有横触、竖触、侧触、卧触,乃至百千种触。故点无一定形状,却有一定之理,此理即是“轻”。轻则灵,灵活的点触施以起、行、收等具体动作,便可将一切点画体现出来。兹说明如下。
起。人躺在床上,听人喊开门,第一动作是从床上起来,再去开门。同样,笔轻轻点在纸上,成点画之前,也要先起笔。起笔的原则是,意欲右而笔先左(横),意欲下而笔先上(竖),意欲左下而笔先右上(撇),意欲右下而笔先左上(捺)。如跳高,欲上腾,先下蹲。如出拳,欲冲前,先缩后。此理明白如火,只需心清手巧,皆可体会得到,关键在取势。
行。笔起以后,可匀力而行,可变速而行。可直线行去,也可加转折、顿挫、提按行去。关键在顺势。
收。点画行完,靠收来蓄势。收主轻提。原则是右行左提(横),下行上提(竖),左下行右上提(撇),右下行左上提(捺)。提分实提、虚提。对横竖需实提,收回行笔;对撇捺要虚提,收回行意。易经云:“无往不复”。形容收笔是最恰当不过的。
起、行、收囊括一切点画,最是得笔关键。
起以取势。正如万里鹏程,要在脚下一点。此一点若取势得力,则随势飘摇轻松自在。用笔亦同此理。笔在点纸时,迅捷取势,则所起点画,灵动沉着,遒劲有力。
行以顺势。如顺水行舟,水直则舟直,水曲则舟曲,水有潮汐,舟有起伏。笔行画中,亦复如是。或提按,或顿挫,或转折,要在把握一“顺”字,不可逆势。势逆理违,必致线条僵死,而乏生机活力。
收以蓄势。蓄收笔中所顺之势,以启下笔。此最关键。如渔人打鱼。网撒下去,收拾不好,鱼会漏掉。同样,笔收不好,则所起、所顺之势,会应笔消失。既失本画完整,又害后画取势。所以得笔的试金石当在其收束处。
总之,起、行、收只要那轻轻一“点”有势。如果能随处落点取势,随处行去顺势,随处收束蓄势,则手中之笔,触纸皆有生气。如此,行笔在纸,犹如口中吐气。欲长则长,欲短则短,要急可急,要缓可缓,可婉转唏嘘,可气吞河山。总论归一心,呈相可万端,得笔之妙处,岂可尽言哉。
二、结字之理
易经概括一切事物用四个字:理、相、数、占。理指事物各部分的内在联系;相是指事物呈现的独特面貌;数指事物存在的长短、宽窄、深浅等数量标准;占指根据事物的理、相、数而作出的判断。易经这种由理、相、数整体判断事物的方法,准确精辟,借以衡量结字,应当无可厚非。不同的汉字,由不同的点画组成。点画之间的内在联系,是汉字的理;汉字显现的独特外形,是汉字的相;汉字中每个点画的长短、宽窄、粗细等,是汉字的数;把握了每个字的理、相、数,就算是结字得“体”。而对于得“体”之人,理、相、数是不分的。相由数成,数缘理生,理于字中,一以贯之。因此心中有理,下笔自然相、数具足。如纲举目张,不期而然也。结字之理,外通造化,中得心源,最是玄妙难得。这里不揣浅陋,粗以论之。
1、正大之理
人与万物皆贵乎“立”。通常形容人或物高大、伟岸、耸立、巍然,大多就其站立而言。立而后起用。有顶天立地之用,有贯通上下之用,有破除阻难之用。如论语说“三十而立”,是指志立。心之所向之谓志,志立就是一往无改的心立了起来。此心一立则万难无阻,如孤峰破云,巍然屹立。因此立是用之本,是一切人或物成熟起用的标志。结字亦然。不论甲骨、金文、石鼓、秦篆,乃至隶、草、真、行,结字之前,必先有一“立”意,方可成体。“立”抽象出来便是“竖”。竖要直,立要正,这是结字的第一要求。竖不直,立不正,则字形歪斜、颓靡,字势松懈、散乱,不只众美斯失,更是于理乖违。初学结字,务于此“立”字反复考究,久久会心,方可与论结字妙处。
人至而立之年,遇事便可一肩承担。在结字时,此一肩承担之象,便是“横”。横在字中不同部位,作用亦有差异。若在肩位,务须屏气蓄势,起收有力,方起承担之用;若在腰中,则可细、小、点、侧、灵动活泼,以显腰转之便;若在胯下脚跟,则要厚重挺劲、妥当安稳,以示承重踏实。
总之,竖主通贯上下,横示遍及四周,竖是经,横是纬,竖立为正,横遍为大,“正大”乃一切结字之通理。
具体地说,凡字不论有竖无竖,结字之时,心中先假想一“竖”。此“竖”无相,却要贯穿整个结字始终。所有点画安排,无论长短、粗细、疏密、方圆,都要统于此一念假想之“竖”。上下相贯,丝毫不可违背。稍有偏颇,则字形歪斜,不得其“正”。同理,凡字不论有横无横,结字之时,心中先假想一“横”。此心一“横”,所有点画,前后呼应,左右顾盼,可得舒展之趣,不失为“大”。
正大之理源于造化,不离于吾人近取诸身、远譬诸物的经验体会。举例来说。
一般对人的经验是:颈腰细、肩胯宽。结字时,如果取像于人,安排点画就应该头大颈小、肩宽腰细,如堂、索等字。反之便不得其“正”。又如我们对鹰的经验,大多是遨游蓝天,两翼舒展,身爪紧收,轻盈骄健。如果结字时取像于鹰,便要左右舒展,前后顾盼,中间收敛,如合、今等字。反之便不得其“大”。
吾人有生命以来,见闻觉知的物象不可胜数,其中无不含有正大之理。只要观得仔细,见得真切,皆可用于结字。其实,流传至今的“担夫争道”、“船公荡桨”,都是古代书家取像于生活经验的典型范例。我们今天所看到的历代法帖,也无不蕴藏着先人们的经验菁华。我们每每虔诚临摹,都会得到新鲜启示。总之,结字之正大之理无处不在,且字之形体姿态,因人之经验不同,取像有异,尤显妙趣无穷。
2、光明之理
光有虚通之意,明乃清明之相。结字时,能使点画间虚通无碍,字形中清爽不浊,便是得光明之理。此理可从虚实中求。
一个真正意义的字形,不仅指它所具有的点画,更包括其点画所构成的空间。前者为实,后者为虚。以人为喻。人有头脸四肢,字有横竖撇捺;人有高矮胖瘦,字有长短宽窄。此两者皆是有形外在,故名曰实。人讲潇洒飘逸,字喜灵动清爽;人推精气充盈,字尚神彩飞扬。此两者又都属无相内在,故名为虚。虚是形实中虚,实是虚灵中实。有形实中,隐有无形之虚,无相虚中,含有有相之实。一字之中,虚实未曾须臾相离。光明之理,属字中之虚。当于字中实处求得。字之实处,无非点画。点画中巧妙交搭、流畅使转所体现的虚通觉受是“光”。点画中轻重得当、浓淡相宜所反映的清爽气象是“明”。要得结字光明之理,务须点画清纯且疏密有致,使转精到又流利灵巧,内外通达,表理一贯,然后光明之理方可熠熠于字中。反之,点画粗野,使转板滞;字形恶俗,浊气翻腾。光明之理则泯然不见矣。
“正大光明”,乃结字之根本道理。此理既得于心,任何字体、字形,皆可应笔而成。且端正、舒展、通达、明快。点画自身所包含的“数”,如长短、粗细、轻重、浓淡也无不合理有趣,相映成辉。
“正大光明”不仅通于结字,甚而遍及所有物体。一切物体,自然静态即是“正”;应缘而动便是“大”;感应无碍可谓“光”;反映清晰斯为“明”。如见一土块,才见之时,便是土块素位之“正”;踢一脚,土块翻滚起来,便是土块感动之“大”;叩之有声,回应及时,便是土块感通之“光”;以木叩之,成木叩之声,以金叩之,扬金叩之声,以手叩之,发手叩之声,不相混乱,便是土块回应之“明”。土块如是,一切物体,无不如是。乃至吾人扬眉瞩目,举手投足都不出此正大光明之理。只是吾人于“正大光明”,如鸟相忘于空,如鱼相忘于水,日用其中,而不觉耳。既已觉知正大光明本来具足,不假外求。吾人即当歇却狂心,安于自然“正”态。然后运动施为,随缘就势,得“大”受用。“正大”当前,随感随通,随通随应,随应随明,从而全体证得“正大光明”。如此,用以作书、作画、抚琴、作文,则不期正大而自正大,不期光明而自光明。吾人于“正大光明”,受用不尽矣。
三、布局之理
一件典雅的书法作品,不光要有灵动的用笔,精巧的结字,还需要字与字之间的前后照映,左右顾盼,乃至通篇一贯的生动气韵。这种对作品浑然一体的要求,便是布局之理,又叫章法。用过去的读书人来比喻学书。熟读了四书五经,通览了诸子百家,好比得笔;经历了乡试、会试,乃至殿试,考取了功名,好比得字法;最后拜了官,为政一方,既要忠于皇室,又要孝于双亲,更要惠及治下的子民。这种一体同观的道理,好比章法。前两者是后者的基础,后者是前两者的归宿。读书人如果没有为政一方、造福于民的末后一着,前面的满腹经纶,甚至对庭魁首,都显得苍白而有缺憾。同样,学书者不能使作品首尾相贯,神气相连,虽局部有精彩之处,终不免有挂一之失。
所谓章法,一言以蔽之,曰“普通平常”。
吾人作书,先须散怀抱。愁云忧雾,涤荡无遗,一心清明,如朗月悬空。然后纸笔水墨,一念摄尽,用笔结字,一意统领。其中纸笔摩擦之声,水墨微晕之色,点画交搭之妙,无不在自心之中,了然明白。这种自心慧光,在作书之中遍照无遗,便是“普”。
吾人作书以心领笔,以笔行纸。笔在纸上,时而如沙场骏马,驰骋无碍;时而如浅溪清波,轻流慢淌;时而如幽谷花气,随风袭人;时而如雾海云山,翻腾不已。如此意在笔先,倡导明确;笔随意后,顺从不违,心笔一如,畅达无碍。便是“通”。
吾人作书,不嫌长画为繁,不视短画为简;不以写熟的轻心,不因生疏的慌乱,总是一心平实。如将军统兵打仗。有被派往前线杀敌,有被留在后方服务,有则坐镇机关运筹帷幄。即使是父子手足,该去前线不留后方。纵然是素无亲故,当留机关,不往前线。如此取舍由公,不任私意,便是“平”。吾人作书亦同此理。点画密集时可稍细,点画疏朗时则略粗。点画在字的灵转处可用弱,点画于字的担当处可用强。字形若长,不使更肥,字形若短,尤忌再瘦。字字之间,前后有照映,且左右不乏顾盼;点画之间,断处有连意,而连处能见起伏。虚处补以实,实处化以虚,非有“平”心贯穿其中,何能如此哉?
吾人作书从发笔、调墨到铺纸、备文,从谋篇布局,到收拾嵌印,无不有一“常”心,贯彻始终。所谓“常”,不因笔软笔硬而发愁,不以墨淡墨浓而起怨,不为纸熟纸生而束手,不由文雅、文俗而罢书。不以谋篇而废神,不以布局而劳心,不以收拾而着意,不以嵌印而生情。从头至尾,一任天然。信手挥洒,不着安排,此即“常”心。“常”对“不常”而言。纸笔不称手而发愁,发愁不会常;布局不如意而沮丧,沮丧不会常;文词不雅致而败兴,败兴不会常;收拾嵌印不称心,此不称心,更不会常。不常非真,缘生缘灭,常即是真,亘古不变,吾人学书但认得此“常”,便是认“真”。
总之,普、通、平、常,义理深幽,千言万语,表达不尽。然撮其要,只在一心。一心无染,慧光普照;一心无住,慧光通达;一心公允,慧光平等;一心空明,慧光真常。学书者能如此一心,则笔笔是心,字字是意,处处是我。心、意、我,一体不二,则章法之理可谓无蕴矣。
用笔之理“点、起、行、收”,得之可壮筋骨、强势力;结字之理“正、大、光、明”,得之可顾小节、全大体;布局之理“普、通、平、常”,得之可精曲艺、近大道。
学书得理可谓关键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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