沽源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113532|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朗诵杂谈【五】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8-5-8 06:58:0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朗诵杂谈
主讲:孙志刚
【第五讲】

朋友们,今天我给大家上【秋韵诵读班】的第五课。
我们大家都是朗诵的爱好者,因为朗诵而结缘,大家在一起为一种艺术,孜孜不倦地追求,想通过自身的努力以及向高水平的师者学习,把自己锻炼成一名朗诵的佼佼者,这无可厚非,也非常期待。我希望我们的学员在诵读班不能虚度,也愿意看到你们经过努力,在朗诵方面有所建树。
在我和大家的日常接触中,在群里看到大家的互动交流中,感到有一种状况普遍存在。比如说:大家对一种作品,或是一个人朗诵的东西,往往会积极仿效,你读我也读,一首小诗,无管是格律诗还是现代诗,都想拿来就诵,有点一试身手的盲从。目睹这些情况,我觉得有必要先停下我们讲朗诵技巧的课程,给大家说说有关不同类型的文章的朗读和朗诵要求的问题。
我们作为朗诵作品的朗读者,在朗诵作品前,一定要考虑作品属于那种类型,它适用用何种语音向你的听众倾诉,也就是你将呈现给你的对象是一种什么样的美感形式。不同的文章类型,我们会用不同的语气、语调和情感去朗诵,这样才能更有表现力,今天和大家分享各种文章的朗诵方法和注意事项。
平实类文章
平实类文章主要包括说明文、议论文。这类文章,无须注入太多感情色彩的成份。可从以下三个方面来把握:
1、论清楚、说明白
2、态度明朗,公正客观
3、语气沉稳、重音坚实,语气应肯定、平和、朴实。在重音表达上一般不使用加快、变轻、转虚等方法,最常用的是加重并适当拖长音节。其音高和长度要看语气的色彩和份量。
这类文章对于朗诵者大多涉及不大,在这里也不再赘述。
记叙文和小说
1、记叙文
记叙文中,无论是记人叙事、写景状物的,很少有说教。朗读、朗诵时,可以从以下四点去把握:
(1)线索清晰,也就是抓住作品的发展线索、层次。记叙文的线索,有时表现在人、事、物、景的轴心上,有时则以作者的思想感情的贯穿作用为转移。要特别注意作品的内在联系。
(2)立意具体,作品的立意就是作品的主题。
(3)表达细腻,具体说:一是叙述要舒展,表达时不要结结巴巴。二是描写要实在,朗读、朗诵时不宜过分夸张,不要给人”极度”的感觉。三是人物要神似,不求形似。一定不要摹拟人物的音容笑貌。特别是人物对话,不应单纯考虑用什么样的音色说话,人物对话要服务于立意。
(4)在声音的运用上应当轻柔而明朗,声音实而不硬,柔而不粘,节奏稳中有变,变换自如。不要高音大噪、粗声粗气,也不能虚声虚气,松散懈怠,应如小溪流水般清澈明快。
记叙文对于朗诵者有要求,我们只要大概掌握要点就是,它似乎对朗诵也涉及不大。
2、小说
小说有情节、人物、环境等的描写,是一种需要多种技巧才能把握好的文体。需要注意的问题,主要有三点;
(1)抓住核心。不管什么小说,总是围绕一个核心,展开情节、刻画人物,给人以形象的感染。因此一定要抓住核心,不要陷入一个个具体情节中去。
(2)把握基调,变化节奏。情节是小说的基本构成因素,小说的情节非常复杂,要想准确的表达,就必须抓住主流,准确的确定基调,一便有个统领全篇的感情和态度。
(3)把握对话,塑造人物。语言表达时,要根据小说通篇对人物的介绍、描写,设计出人物的基本语气。还要注意人物语言的对象感、空间感、呼应感,对话人之间的关系,问答人之间的呼应,人物说话时的空间位置等等。要设身处地、情景再现,将其表现于声音、传达给听众。
对于小说的朗诵要求,我们应从整体上重视。相信我们年轻时听过的《夜幕下的哈尔滨》,它由王刚老师的绘声绘色的演绎,在那个年代,吸引了多少热情的听众,一篇优秀的抗战作品,经过声音传颂名扬天下,可谓朗读者功不可没。
今天我们讲了不同类型的文章的朗读和朗诵要求的问题的一部分,下堂课,讲另一部分,希望我们大家在逐渐的学习中,灵活的掌握理解运用课义的内容,使自己的朗诵水平日益提高、
好了,今天的课就讲到这里,谢谢聆听。
群作业在以后的时间段分别给大家布置,一定要好好地完成幺,我相信大家一定好棒!
作于2018.4.8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沽源文苑---- 沽源人的网上家园 ( 冀ICP备13002250号-1 )

GMT+8, 2024-11-16 10:08 , Processed in 0.126800 second(s), 14 queries .

联系电话:13400461018; QQ:824344191, 2092558354

© 2012-2013 guyuanw.com. All Rights Reserved.张家口红枫网络信息服务中心版权所有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