沽源文苑

标题: “枇杷并非此琵琶” [打印本页]

作者: 离家之路    时间: 2015-8-30 23:57
标题: “枇杷并非此琵琶”
  从前,有个纨袴子弟,自幼好吃懒做,不好好念书。长大以后,常因写错别字闹笑话。
  有一天他妻子说想吃枇杷。他从桌子上随手拿出一张纸,挥笔在上面写了几个字。写完后便招呼仆人去买枇杷。他妻子接过纸来一看,噗哧一声笑了。原来上面写的是“买琵琶五斤”。五个字写错了两个,将“枇杷”误写成“琵琶”。他妻子看过后,在后面题了一首打油诗:
  枇杷并非此琵琶,
  只怪当年识字差。
  倘若琵琶能结果,
  满城箫鼓尽飞花。
  这个纨袴子弟看过妻子的题诗,羞了个大红脸。
  “枇杷”和“琵琶”读音相同,都读pípá,是同音词。但“枇杷”是一种水果,而“琵琶”则是一种弦乐器,意义和写法完全不同。
  将“枇杷”误写成“琵琶”,属于同音误写而造成别字。写别字的危害性是很大的。因为别字既然是将甲字误写成乙字,就有引起误解的可能。试想,如果仆人买回一把五斤重的琵琶来,岂不闹出更大的笑话。
  汉字是表意文字。多数汉字的字形、字音、字义之间是有一定内在联系的。如:“枇”“杷”“琵”“琶”都是形声字。“枇”和“杷”有相同的声旁“巴”,所以“枇”和“琵”读音相同,“杷”和“琶”读音相同。“枇杷”二字的形旁是“木”,表示和树木有关,“枇杷”指一种果树或这种树上结的果实。“琵琶”二字的形旁是“珏”,表示两块玉石互相撞击,玉石撞击会发出美妙悦耳的声音,“琵琶”是一种乐器,能弹奏出悦耳的音响。
   熟悉汉字的结构,养成分析汉字的习惯,有助于消灭同音别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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