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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书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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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8 08:12:3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众所周知,书法最常见的有五种书体,相互之间存在着流变和发展的关系,但亦有各自要旨所在,孙过庭在《书谱》中说:“篆尚婉而通,隶欲精而密,草贵流而畅,章务检而便。”了解每种书体特征,对学习书法有很大的益处。
    篆书是文字之宗,有多种形态,如甲骨文、大篆、小篆、蜾扁和诏版等。张怀瓘《书断》中说:“篆者,传也。传其物理,施之无穷。”指明了篆书的社会实用功能。篆书主要特点是“圆”。但甲骨文除外,因直接刻契于龟甲兽骨,必以方折方可便利,用笔、收笔和线条都是以尖利、硬直为主,而金文大多刻于鼎铭瓦罐壶上,圆形物品助长了圆势。明代王澍《论书   语》中说:“篆书有三要:一曰圆,二曰瘦,三曰参差。圆乃劲,瘦乃腴,参差乃整齐。三者失一,奴书耳。”指明了篆书的美学特征所在。
    汉代刻碑的嗜好和习惯给隶书应用发展拓展了空间。隶书中止了古体,是今文系统的开端。班固《汉书》认为隶书“起于官狱多事,苟趋省易,施之于徒隶也。”最早流行于民间。篆书在可识读性存在相当难度,隶书则充分避开这一点。和篆书相对立,隶书之美在于方整,变篆书曲为直,篆书线条美在隶书中表现为波磔的广泛使用,字里行间呈现出各种形态,骏健奋发、微少涵停,用笔以露取代篆之藏,顿笔方折,强调势变。刘熙载《艺概?书概》中说:“隶形与篆相反,隶意却要与篆相用。以峭激蕴纡余,以倔强寓款婉,斯征品量。”但一些隶书作品中亦有篆书的用笔和遗意,如《石门颂》、《封龙山颂》和《衡方碑》等,结体方整舒展,平直纵横,用笔多藏敛,圆浑流通纡余宛转,具有高古意蕴。
    行书也称行押书,是应用最广泛的书体,介于楷草两体之间,《宣和书谱》说:“真几于拘,草几于放,介乎两者之间,行书有焉。” 相传为刘德升创造,实质上他只是一个集大成式的人物。行书最明显的特征是字形点画间有很多牵丝,将点画间蕴藏着的联系生动的表现出来,“行笔而不停,着纸而不刻,轻转而重按,如水流云行,无少间断,永存平生意”。在魏晋时期达到成熟,标志着书法自觉时期的到来。
    草书是书法艺术中情感色彩最浓,艺术境界最高,同时也是技巧最难的一种书体,韩愈说:“喜怒、窘穷、忧悲、思慕、酣醉、无聊、不平、有动于心,必于草书焉发之。”舍弃了字形,只有线条的表现力。所以刘熙载云:“书凡两种,篆、分、正为一种,皆详而静者;行草为一种,皆简而动者。”草书通过化时间为空间,一瞬间在纸面上达到情绪的展现和喧泄。
    楷书是成熟最晚的书体,净化了篆书象形遗意,消尽了隶书古意。滥觞于汉末,完备于魏晋南北朝,至唐时达到顶峰。按照这一发展过程,楷书可分为晋楷、魏碑和唐楷。晋楷以魏晋时期的钟繇和二王为代表。魏碑是介于隶书和唐楷之间的不成熟书体。不成熟就意味有自然流便的成分,有出入规范的野趣。唐楷发展分为三个阶段。此后楷法只体现出个人风格,而不能产身新的书体。唐楷则用“法”来概括,有法可循,这也是后世认为学书要从唐楷入手的主要原因。但也不一定,实质上,魏碑有规范和野怪两种形式,前者如《郑文公碑》和《张黑女》;后者如《爨宝子》和《马鸣寺》,从前者入手也不失为一条佳径。
    在对各体发展有初步了解之后,书法创作中要针对各体特征,加以发挥应用。书法形式美主要由笔法、章法、墨法和结体构成,丰富的构成共同演绎成书法的意境。
    笔法有方笔、圆笔、中锋、侧锋、藏锋、露锋等多种变化,彼此相互关联,相互作用,在书写过程中产生无穷尽的变化,用笔方法虽多,但有基本规范,各种书体多有不同。隶书、楷书和行书一般都是以中锋和侧锋共用互为使换,篆书和草书主要用中锋来书写,但草书也有用侧锋的,如毛泽东的草书。
    章法方面,篆隶楷属正书,安排规格多常见,因为字体的平正而使章法形成固定模式。行草书创作中则常出现错落有致、变化多端的方式。无论是行草书还是正书,对章法要求都是极高的,一方面正书排布易形成状如算子的局面,而行草书字无定法定规,或大或小,要善于因势利导,随着创作情感的变化和笔势的起伏,灵活处理,求其完美,在错落中体现和谐,但安排过甚,则容易形成刻意之迹,傅山说:“宁支离,勿安排。”这其中就包含了随意天成的发挥,孙过庭说:“一点成一字之规,一字内终篇之准。”
    结体包括对称、均衡、平正、奇险和向背等,其中对称是平正中最极端的形式,一般在篆书中出现颇多,而在以动态为主的行草书中,结体俯仰欹侧,随势生态,往往将单个字置于整体篇幅中来考虑,平衡中有不平衡,形成奇险而又和谐的布白,产生难以预料的美。
    用墨在宋代以前,一般只注重墨色乌黑发亮,此后宋元山水画水墨晕化,浓淡枯湿变化的艺术效果影响了书法,首先发生在书画兼善的书家中,如董其昌,王铎将墨法发挥到登峰造极的地步。墨法在行草书创作中尤其多,丰富了书法线条的内涵和表现力,产生无穷的妙趣。
    除上述差异外,最关键的就是“气脉”的不同,赵构《翰墨志》中说:“士人作字,有真、行、草、篆、隶五体。往往篆隶各成一家,真、行、草自成一家者。”五种书体有不同的贯气形式:
    1、篆书内向贯气。篆书相对静止,点画形态单纯,也无钩、撇、捺等直接体现强烈笔顺的笔画,不存在折锋、回锋的外向形态,字体中存在的气脉主要通过字体的象形形态和偏旁笔画的俯仰搭配来构成,由于书写的连贯性和运动节奏形成字体的气韵。
    2、隶书半内向贯气。隶书是由篆书演化来的,具有书写的快速性和简便性,有与今体书某些笔划的雏形,但又明显地保留了古体的书写习惯,笔势的连贯性具有暗含的外在形态,不具备直接的随势呼应。
    3、楷书半外向贯气。楷书属于今体,摆脱了篆书的象形,也消尽了隶书的古意,树立了全新的面目。贯气表现在字形笔画直接对应的笔势中,点画起收笔的笔锋承上启下的运动特点使点画字形间彼此间具有呼应,一些行楷作品中甚至有明显的牵丝,如褚遂良《阴符经》。
    4、行草书外向贯气。行书书写中牵丝现象较多,结体欹侧变化引人注目。草书注重气势上的连绵,有时实线相连也是很平常的事,甚至连绵不断,一气呵成,草书强调以形态符号代替详实的笔画偏旁部首,带有强烈的贯气特征,表现的较楷书和行书更为强烈,因而草书最适合抒发人的情感。
    大多数人认为,学习书法要先学楷书,特别是要从欧颜柳三家入手,这一观点笔者不赞同,并不尽然。学书无定法,要针对每个人的具体情况而定。就书法史中字体演化而言,楷书并不是最早出现的书体。也就是说,在楷书出现之前,就有诸多优秀书家的创作。篆生隶,隶生楷,是一个无待多言的事实。比如说,在技法上,楷法更多的是隶法的变法。实质上,篆隶楷三者皆属正书。择其一而习,都是可行的。
    也有初学者会误认为楷书注重法度,规矩森然,是一种高难度的书体,而行草书注重自由发挥,相对来说要容易一些,可以先学行草书,实质上这个观点是错误的。在笔者看来,学习行草书之前,须要有一定的正书功底。苏东坡有言在先:“真如立,行如走,草如飞。”行草书难的是要有一股“气”,势来不可挡,势去不可遏,实际是“有法无法,无法有法”,总的说来没有具体规律,注重个性的自由发挥,但不是信笔为体,“法”是直觉顿悟,缺少直观和程式化的学习模式,因而有一定的难度,这是提倡先学楷而后再习行草的本质原因。这一点也可从林散之“六十岁之后写草书”的话语中窥颇这一点。
    选择何种书体,主要有两方面因素,一是个人性格喜好;二是学习取法需要补充的营养。个人兴趣是基础,古板的人喜欢柳公权,潇洒的人喜欢王羲之,求离奇的人喜欢二爨,或工稳,或飘逸,或怪异,基于审美基础上的选择,给予人是不同的美感。就取法而言,初学者因为学识和眼光的限制,误将精华视为糟粕,将腐朽视为不凡,会是一大遗憾,容易走入误区,所以应当力戒。如果学习柳公权容易产生骨节嶙峋、肩胛过分高耸的陋习,就可以学一些秀气、灵动和飘逸的书体,如汉简等,改变这一状况。如果学习王羲之产生轻佻、柔媚的弊病,则可以选择古拙、大气的碑体来研习。这其中体现了是辨证统一的观点,即不能将任何书体对立起来,孤立地看。因为取法者面对的是多种书体并存的局面。
    每个时代都有相对应的书体。殷甲骨、周金文、秦篆、汉隶、魏碑、晋行和唐楷等,唐以后各代基本上是多种书体并存。概括起来,有两条清晰的脉络:一是某种书体昌盛的朝代呈现出不同的发展阶段,有发蒙、高潮、成熟再到衰落的过程,如汉代隶书就有明显分期,至《史晨》一路,已经规矩森然而索然寡味,汉代宽博大气的隶书流于程式化,再如唐楷从初唐演进,直接北碑余绪到二王书风的交融再到盛唐格局的晚唐末路,走入刻板歧途。这些在书法学习中是不能回避的。二是相邻朝代中的书体演化中新书体代替旧书体,旧书体会出现变异,但仍然存在。如秦篆相对于《散氏盘》和《毛公鼎》而言,线条绝对整齐划一、静止单调的,流走的生命变成静态,是书法史中的倒退。汉篆大多为方正的缪篆,与秦篆相比,书写意味有所减弱,唐隶和汉隶相比,捺角丰满厚重,离高古甚远,已成馆阁,寡味生厌。
    书法史中一些书家多种书体兼善,如王羲之、赵孟頫和吴昌硕等,但也有一些大书家的某种书体并不出色,如米芾草书和齐白石楷书等。王羲之作为关键的转折人物,将隶法化为楷法,成为卓然独立的大师,这一点较后世的褚遂良更为高明,褚楷中有行、隶和碑等遗意明显地存在于字迹当中,但正因为这一点,为后人的取法和学习有了一定的罅隙。也就是说,在后出现的书体中有前一种书体的遗意不但无碍,反有奇趣,如前所述的隶书中寓于篆书圆融意趣,使隶书妙趣横生,而在楷书中寓含隶意,也使楷书具高古之意。但反过来说,在隶书中杂糅楷意,则无疑会使品位降低,象唐隶和宋隶在书史中是不足挂齿的,是书法衰落的标志。书法史中有一些特殊的情况存在。清代是集大成的时代。伊秉绶将颜楷和《张迁》相融合,形成“颜底隶面”的独特风格,赵之谦的篆隶书体中,都有魏碑风骨,郑板桥也作了较为突出的尝试,创造了惊世骇俗的“六分半书”,但康有为说他“欲变而不知变”。林散之评其“雅中最俗,俗中最雅”。这就说明,书体之间虽有承递和相通的特征,但也有各自的内在要求。这是要切实注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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