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自甲骨金文直到篆隶楷行草诸体的演变中,对美的追溯并不总是与书法的规定轨道相吻合的— 飞白书的出现已是一个信号,不过它至少还要写;更有一种花体美术字,则纯出装饰,并连写与否也可置之不问。可以说,它是最地道的美术化的字体。因为它在书法历史中也有一定的表现,故在讨论书体分类时也不可有意忽略。 春秋战国时的金文,就已有装饰一路风格。在东周晚期的一些青铜器铭文上,瘦长的字形和某些笔划的故意夸张,显然具备了装饰美的心态。汉代古玺印章中的缪篆,盘曲缠绕,相对于堂堂正正的秦汉篆书也是一种装饰体。不过,它们的美术化还很有限。鸟虫书能成为秦书八体、新莽六体之一,指明是“书播信也”,则知书法的需要是一回事,应用又是一回事。于是我们也才会在古战场两军对垒的阵前看到用花体鸟虫篆书写就的大军旗,它可以象征威严与战无不胜。也是一种美的标帜。不但军中用此,大的祭典、宫仪中也习惯用此。说它们不是书法吧?它们无所归属。说它们是书法吧?又与应用的文字工具书写毫无关碍。于是我们看到了有这样一种矛盾的存在:它的出现显然不是实用所致,它是纯粹唯美的;但在这个方面,真正的书法艺术却宁愿取实用立场,对这种唯美倾向不但不双手欢迎,反而严格与之划清界线,斥为异己。是艺术却又不取如此的唯美,在表面的不可思议中包含着一些艺术本体意识的深层探讨课题。 花体美术篆书从此就只能自谋生路。悬针垂露、倒韭僵波,名目尽管越来越繁多,但追随者好象反而越来越少。梁时庚元威有感于此,为之作了一个整理:在《论书》中竟列百体,还记载有以彩色为书者。至唐韦续《五十六种书》中再作罗列。但它还是不脱世俗之气,难以在正规的书法王国中立足,只得混迹于民间俗艺之间。究其原因,我想大约也是因为花体艺术篆字既是装饰描画而成,不合书写之旨,它只能列于美术字一列而难与真正的书法相抗衡的缘故吧?直至宋元以后,这类书写渐近消亡,其中当然有书法日趋文人化的历史原因在,但它自身的缺乏竞争力甚至生存力,也足以使治书法美学者为之深思一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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