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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公益组织该靠什么反击“脏水” [打印本页]

作者: 沽源拍客    时间: 2014-8-28 18:29
标题: 公益组织该靠什么反击“脏水”

  这几天,红会火气有点大。日前,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主管主办的《中国红十字报》刊发红基会副理事长刘选国的署名文章,探讨“为何近几年不断有脏水泼向公益组织”,认为公益组织(主要是官办公益组织)“在现有体制里处于最末端,缺少有效的自我保护和反击手段,于是屡屡成为出气筒和替罪羊”。

  从上述用词能够看出,作为红基会负责人之一的作者,对于2011年以来诸多围绕公益组织的揭露、爆料和质疑持怎样的态度。几起与红会有关的新闻事件“经主管部门审计或调查,没有一项‘罪名’属实”,但几乎同时,有媒体爆出红十字总会的“秘密仓库”,红会将国家斥巨资打造的备灾救灾仓库挪作他用,通过“阴阳合同”、“以捐代租”的操作方式,以每年近百万元的价格出租给一家公司。红会负责人对此事也做出回应,大谈红会的苦衷。

  这样看来,最终被“权威结论”认为是“不实”的爆料,就成了泼脏水、成了别有用心的攻击,而遇到最终查证属实的爆料,则是红会也有苦衷,社会必须理解,真是一本万利的逻辑。

  在此之前,包括中国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赵白鸽在内的红会人士,对于外界监督的态度,并不简单化看作是“泼脏水”。相反,赵白鸽曾多次在公开场合表示对媒体监督的感谢和欢迎,认为“红十字会经历了非常大的考验,在整个过程当中,媒体的参与和监督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事实上,在“泼脏水”论者眼中的某些具体事件的盖棺论定,仍然还有其他进展。例如针对有关部门只公布调查结论、不公开详细调查报告的做法,嫣然事件爆料人周筱赟正在尝试走法律途径。

  话说回来,“泼脏水”论者苦于红会面对攻击缺乏有效的反击武器。但事实上,现成的反击武器和机会却在被一次次错失。“郭美美事件”伊始,社会各界对红会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利不乏期待,但迟迟看不到相关动作,坐视各种传言越描越黑。在其他所谓“泼脏水”事件中,法律诉讼的渠道一直畅通,但鲜见相关组织将委屈诉诸法律。民间组织不是国家强力机关,尽管红会等机构身上依然有太多官方色彩,除了法律赋予每一个公民、法人的维权途径,还想要什么反击手段?是跨省抓捕,还是上门封馆?将批评者斥为攻击、泼脏水,将自身组织建设的各种不足、缺陷归咎为做整个体制的替罪羊,在拉整个社会机制陪绑的心态之下,恐怕很难有对自身存在问题的真反思。

  心平气和地看待批评声音,冷静、理性地反思自身制度建设中的不足与问题,要比妖魔化批评者更具建设性。毕竟,于公益组织而言,账目的公开透明,行为的接受监督,是退无可退的存在之本。真的清白,必然会出淤泥而不染,何况几股“脏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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