沽源文苑
标题:
张献忠屠蜀 暴敛全川财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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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丛林女孩
时间:
2015-9-2 17:08
标题:
张献忠屠蜀 暴敛全川财宝
张献忠屠蜀的传说
张献忠和他的部队不论到了何地,都不停地淫人妻女。往往将丈夫与妻子面对面绑在一起,让丈夫亲眼看着妻子被奸。或者强迫父淫女、子淫母,等他们互淫完毕再一起斩首。
他每陷一地,除少数年轻美貌女子充做营妓外,其余的怕累及军心,全部杀掉。后期兵败溃退,粮草匮乏时,乃杀妇女腌渍后充当军粮。
他们遇到孕妇,必将其衣服剥去,打赌猜测胎儿是男是女,然后剖开孕妇肚子查验。
他们对尚在襁褓中的婴幼儿,则将其抛掷空中,下以刀尖接之,观其手足飞舞哀号而取乐。此为:雪鳅(孩子扭动象一个雪白的泥鳅?)。
对稍大一些的儿童或少年,则数百人一群,用柴薪点火围成圈,士兵圈外用矛戟刺杀,看其呼号乱走以助兴致。此为:贯戏。
他们让妇女裸立,以箭射之。此为:探红门。
他们用大锅将人油煮沸,然后将小孩扔进去,煮熟了便充作下酒菜。
他喜欢搭木为台,命男女共登台上,然后四面纵火焚烧,惨叫声震天动地,而他与属下狂笑不已。
他杀人剖腹挖去内脏,然后把米豆浸在里面用来喂马,以使马长得十分肥壮,并因嗜血上阵后而更勇于向前。(李自成所部也是如此)
他在攻城时让妇女赤身裸体在城下骂阵。战后将她们割下首级,倒埋土中,下体朝上。以为可以压制炮火。
他设计出“骑木驴”的酷刑,将女子吊起,使其阴部对准一根高竖的木竿,然后割断绳子使女子坠落,让木竿从女子阴部穿入,再从口鼻中穿出。被折磨的女子直到三四天后才能死去,惨不忍睹。民女惊骇之极,只好纷纷主动献身。
他每陷一城,所有妇女必须由他先行挑选,最美艳者轮流伴宿。她们上半身穿着艳装,下半身全裸。无论何时何地,只要他淫兴勃发,立刻奸污。等他厌腻后便将她们洗剥干净杀死,蒸着或煮着吃。有时他等不及这些美女煮熟了,就带血而嚼。
他陷广济、蕲州、蕲水,驱赶妇女铲城,之后将妇女全部杀死填于沟堑。由鹦鹉洲至道士洑,浮尸遮蔽江面,人油几寸厚,水里的鱼鳖都不能再吃。
他陷成都后即大开杀戒,男子无论老幼一律杀死,或剥皮后剁碎制成醢酱。妇女们被集体轮奸,轮奸后也难逃一死。
他患了疟疾,对天许愿病好后以“朝天蜡烛两盘”贡奉。病好后即令兵士专砍妇女的纤足,每个兵士必须至少进献十双小脚。不到半天军营中的小脚已经堆积如山。张献忠命人将小脚叠成一座山的形状,称为“莲峰”。一看自己最宠爱的小妾的脚也很小,就顺手砍下来堆在莲峰顶上。随即再将这些小脚架火烧毁,名为点“朝天烛”。男子则被砍脑袋或割下XX,也堆在一起在太阳下暴晒。
他派士兵四出,“分屠各州县”,名曰“草杀”。(象割草一样匆匆地大规模地快意地杀?)
他“上朝”时,让文武下跪,却招呼数十只狗下殿,狗闻到谁就把谁拉出斩首,这叫“天杀”。(狗鼻子就是天意?)
他一天不杀人就悒悒不乐。开科取士得到一个姓张的状元并非常宠爱。一天却说:“我很爱这个状元,一刻舍不得他离开,还不如杀死了他,免得整天牵肠挂肚。”于是将张状元杀死并砍成几段用布囊装了挂在床边。
他悬榜诡称开科取士,诱骗士子来青羊宫应考,却令人在地上挖了一个深坑,待这些寒窗十年的读书人来到后,全部推进土坑活埋。
清军未到成都,他即逃窜,逃前在成都进行大屠杀。杀光市民,继杀部下家属,再杀军中的湖北兵,最后又杀当地的四川兵。
他让成都变成一座死城,城内杂树成拱,野狗由于顿顿吃人肉都膘肥体重变得像虎豹那样凶猛,在路上攻击并咬死人,随便吃几口就走。百姓都逃到深山中,穿着草编衣服,遍体生毛。清朝官员到成都接管时,城内竟然找不到一间完整的房屋可做巡抚衙门,而不得不改设在保宁府(今阆中县),到顺治十六年(1659年)即献贼灭亡的十四年后,才将四川省治迁回成都。那时全川人口大约只剩下八万,十里不见人烟。成都全城居民才二、三十户,闾巷不存,旧街难认。到处丛莽,兔走雉飞。有人在南门城墙上,一天之内看见锦江对岸先后有十三只老虎相继走过。
关于全川之财
“石牛对石鼓,黄金万万五,哪个识得破,买尽成都府。”
根据张建斌(国家清史纂修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的结论:“他(张献忠)曾在成都举办斗宝大会,得意洋洋地炫耀自己的富有:24间屋子摆满奇珍异宝、金锭银锭,令人目不暇接、瞠目结舌。有历史学家粗略估算了一下,张献忠至少拥有千万两白银。按明末一两白银折合购买力相当于现在的300元人民币计算,在那个年代,他拥有相当于现在30亿人民币的财富。如果加上其他非金银类的珠宝,财富数据肯定还要大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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