沽源文苑
标题:
写给相识十年的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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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忘情人
时间:
2015-6-16 21:33
标题:
写给相识十年的我们
光阴似箭,时光蹉跎,漫漫人生路,我们已走过三十余年,人生三分之一多的时间已匆匆逝去,青春年少的脸上印上了岁月的痕迹,十年,恍若隔世。
一盏明媚的灯,足矣照亮一片末世繁华的景象。夜色无边,繁华的灯火一直流淌到遥远的地平线。常常在此时想到你,我们已相识十年,时间在飞逝,我们在成长,那些过去的时光,总是让我们显得那么苍老。
曾经我们相识的机关大院已被拆除,曾经经你手帮我修改的论文答辩稿已被尘封在历史的档案袋中,曾经我们为数不多的屈膝长谈已被时光遗忘。
时间在流逝,但有些东西始终不会改变,就像我中指那一小块岁月与汗水沉淀下的茧子 ,里面流淌的是我曾经坚持不懈的血液与自己对自己的欣慰。一直以来,我只是一朵向往彼岸的蒲公英,想到达充满幸福以及快乐的彼岸。我却无力度过这样浩瀚的海洋,因为我太渺小,也因为风不够大。
曾经站在海角的我,仰望天涯的你,
十年之后的我,依旧站在原地仰望更高处的你、、、
看着近在咫尺的你,想想,你我相识到现在,我竟从未喊过你的名字甚至职务,虽然近几年我们因为工作联系的机会也较多。如果那样,我会觉得是那样的不自在。
曾经的时光,那么美好,那么真实,那么纯洁无暇,可我们却回不去那样的曾经了!
错失的永远是心中最美丽的风景,留住的终将是桃花源外的世俗!
值得庆幸的是,重逢之后的我们还同在一方故土,同饮一方水,一同倾听那日的春雷震震,这就足够了,难道不是吗?
幸福是一种追求,仿佛一片蔚蓝色的天空,沙鸥翔集; 如今已为人父母的我们,痛而不言难道不是一种智慧吗,笑而不语难道不是一种豁达吗?祝愿曾经我喜欢的人,曾经喜欢我的人,不管你们在天涯还是海角,都请记住,请找到自己的幸福!
相识十年,让我们彼此记住就好,你明白的,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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