沽源文苑
标题:
举报内部人就是“叛徒”?哪有这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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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雅晴
时间:
2014-10-12 16:05
标题:
举报内部人就是“叛徒”?哪有这个理
举报丑行,是法定的权利,人人享有。举报权没有“内外”之分,举报人更没有是否是“叛徒”的区别。每一个希望激浊扬清铸正气的人,都有权与违法乱纪者作斗争。
近来,“央企员工自曝送礼清单”与“南京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被曝上午参观廉政展,中午就公款吃喝”,引发舆论关注。两事件中,都有“叛徒”一说冒出。
新华社报道:长长的“送礼清单”来自湖北省的中交第二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送礼对象是南京市六合区交通运输局等单位的干部,而曝出此事的中交二勘院员工胡剑兵则被单位同事骂作“叛徒”。
而涉及南京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的爆料,发酵于网络时,被举报人也被人指责“吃了还说风凉话”,同样被斥责为“叛徒”。
无论是特指背叛祖国或背叛革命的人,还是泛指有背叛行为的人,“叛徒”都是不可饶恕的“坏人”。但一个为了公共利益而举报违法乱纪行为的人,也被冠以“叛徒”,令人愕然,无法接受。
不错,在举报者中,不乏内部“深喉”,他们将掌握的材料公之于众,肯定会触动一些内部人特别是被举报者的利益,遭人记恨。
但某些大骂“叛徒”的人,有的是在内部,有的则在外部,本来都置身事外,并没有因为他人的举报而利益受损,他们看不惯举报内部人的人,则是进入了一种思维误区。
举报丑行,是法定的权利,人人享有。举报权没有“内外”之分,举报人更没有是否是“叛徒”的区别。每一个希望激浊扬清铸正气的人,都有权与违法乱纪者作斗争。
看不惯这些向“自己人”开炮的人,实为是非观发生了扭曲。换句话说,是被个人好恶、狭隘思维所裹挟。
对胡剑兵,有的人认为他揭露丑恶,勇气可嘉;有的人则认为他与单位存在劳动方面纠纷,向纪委举报单位送礼,掺杂了个人利益。
其实,胡剑兵并不否认有个人利益在里头。然而,法律并没有要求举报人抛弃个人利益。不掺杂个人利益的举报成立,掺杂个人利益的举报不成立?不是这样的!如果法律倡导绝对的“无私心”,那么当下非常流行的悬赏也该叫停,按照“掺杂个人利益”论,悬赏不也是在鼓励个体为了好处而出头吗?这样的逻辑实在可笑。
令人忧虑的是,前述浅显的道理,很多人并非不懂,之所以明知无理还要对正当举报者大加贬损,根本原因还在于对吃吃喝喝、拿拿送送不以为然,觉得不算个事儿。
“送礼清单”事件刚被披露时,相关单位的纪委书记也曾说出“很正常,礼尚往来”这样的话。这句话脱口而出,可能未经“斟酌”,但恰恰真实反映了一种心态。“支持反腐不能心存‘双重标准’”,昨天播发的新华时评“点穴”很准。
抓“现行”不难,难的是让严规真正入心,难的是让阴阳怪气少一些再少一些。力挺揭丑者,让他们的勇敢行为得到更高支持率,这是必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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