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教我学做人(周树林)
我的父亲出生在清朝末年,他的前半生饱受了战乱之苦。求生的本能造就了他谨小慎微、競競业业的品行。我是在父亲四十多岁时出生的,当时我前面已有三个姐姐。那个时候的人封建思想严重、重男轻女。父亲也算老来得子,虽然全家人对我娇生惯养、百般宠爱,但对我不溺爱。
首先从生活习惯中对我加以培养教育。那个时代农村都用土炕,父亲要求我在炕上要盘腿坐。尤其在吃饭时不但要有坐相,就连坐的位置也很有讲究。炕桌的正面是家族长辈或客人坐的,两边依次下排才是我们晚辈小孩的座位。吃饭也有讲究,筷子伸到盘(盆)中夹菜时,要用嘴把筷子抹干净,筷子上不能沾有米粒等食物。更不准在盘(盆)里翻来翻去专拣自己喜爱的食物夹。吃饭时不准吧砸嘴,不准吵闹,不准伸懒腰等。吃完饭碗筷要扒拉干净(更不准剩饭),如果家中有客人,要双手握着筷子对客人说,诸如:“慢慢吃”、“请吃饱吃好”等客气话后,才能放下碗筷。而且碗筷要放整齐,先往后坐一下,等客人或长辈吃完后,才能下地,并且要从你旁边人的身后过。
我从小体弱多病,父亲认为参加劳动不但是劳动人民的根本,而且还能强壮身体。所以不论是夏季姐姐去挖野菜、打猪草,还是冬季父亲搂草捡柴禾,都要带上我。并且也像模像样地拿上工具,回来后跟母亲再展示自己的劳动成果。等我稍长大一点,田地里的农活,只要我不在学校就必须参加。父亲说:作为一个男人,只有把农活作好了,才能生存、才能养家糊口。所以从春播、夏锄、秋收到仓院打收,父亲悉心地教着我。教育我梨楼锄耙、筛箩颠簸不但要会,更要精。“三天学会买卖人,一辈子学不会庄稼人”是父亲常讲的一句话。每当父亲讲这句话时,都会从他的语气和脸上流露出,一位新中国农民的神圣和自豪。
虽然父亲目不识丁,但他坚持勤劳、诚信、节俭的信念永远不变。他教育我们勤俭节约、物尽其能、物尽其用、乃至变废为宝。对于一些能够回收利用的物品,都要捡回来存起,能卖的物品,到村里的供销社换一些生活用品,或者为我们换一些小食品或学习用品。一家人享受着劳动带来的快乐。
记的在我上小学二年级时的冬天,我们从外面捡回一些废品,父亲让我把家中原有的废品,一道拿去卖掉。我高兴地整理好要走,父亲叫住我问道:“你打算用换来的钱买什么?”我略加思索答道:“我想买笔和本”,父亲听后夸我懂事。谁曾想当我在供销社把废品卖掉,拿到二毛七分钱后,在邻居家的小朋友鼓动下,竟然把自己对父亲的承诺抛到脑后,分二次买了小食品,吃完、玩够后才回家。等晚上父亲突然想起废品换文具的事,说要看看换了些什么。当我支支吾吾讲明情况后,父亲发怒了,他颤抖着双手,骂我言而无信。问我为什么说一套做一套,言行不一是什么行为?
此时我才知道自己闯了大祸,一句话也答不上来。父亲一气之下打了我一个耳光,这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挨父亲的打(也是唯一的一次)。我哭闹着,家人、邻居也从未见到过父亲发这么大的火,都劝道:不就是二毛七分钱嘛,你平时不也给孩子花钱买吃的嘛!父亲跺着脚对众人说:“你们可知道他小小年纪言行不一,说的一套做的又是一套。他花钱我不怪他,但做人要诚实,岂能言而无信呢?”这时我也知道了父亲打我的原因,在众人的劝说下,我停止了哭闹,向父亲承认了错误,并对着众人发誓:从今诚实做人,言必信、行必果。
今天虽然我没能按照父亲的愿望做一名农民,但父亲的教诲,一直伴随我奔波在漫长的人生路上。我们践行着勤劳、诚信、节俭、敬业的家风。家风是一个人教养的体现,是一个人为人处事的根本。只要你从点滴养成,就会受用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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