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于欢案判决愤感(七律新韵 张瑞)
辱母歹徒逞淫威,
于欢反抗理应该。
警察故意助邪恶,
勇士有心独自裁。
法律不为民做主,
天平难免码偏歪。
追究腐败官员罪,
严惩匪人黑后台。
作者简介
张瑞,河北张家口政协工作,先后任县委副书记、县长、县委书记、地委常务副秘书长兼办公室主任。地市合并后任市政府秘书长、市政协副主席,党组成员。2011年退休,先后撰写散文、随笔、杂文、诗词歌赋、论文、若干。先后获“中华颂”、“华夏情”、“东方美”等国家级文坛金奖、一等奖、特等奖、国际金奖若干,四次被评为时代文艺家,不少作品入编国家级精品大典。撰写出版了长篇小说《官道》,(上下集,40万字)散文论文集《沧海拾贝》,诗歌集《岁月留痕》,回忆录《生命的历程》。撰写中篇小说《杏树花开》、《蝶变》、《娘》,分别在《燕山》杂志、《长城文艺》发表。撰写剿匪长篇小说《草原风云》,在起点中文网发表。现在是中国散文学会会员,中华诗词学会会员,省市作协会员,羲之书画报签约艺术家,北京书山之路特约研究员,中央党校《求是先锋》杂志特约编委。河北省诗词协会副会长,张家口市诗词协会会长。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