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风而逝 发表于 2017-4-3 08:21:37

唐朝尚法书风下出现狂草的原因

    唐代狂草是中国书法艺术发展的一个颠峰,也是中国写意艺术发展的一个颠峰。张旭、怀素的狂草可说是书法向自由表现方向发展的一个极致,其艺术形象予人以无比丰富的审美感受。草书所具有的极大的生发性及狂草的自由精神,成为中国现代艺术发展的不竭源泉。狂草能够在“尚法”的大背景下产生并且与最终发展成到与“尚法”双峰并峙的高度,有着多方面的原因。
    首先,狂草是书法艺术的法度与表意之间的“束缚”与“反束缚”斗争的结果。书法艺术从由外在形式表现精神内涵转向了由精神内涵显示审美主体的内在审美需要。从主观与客观,表现与再现的关系角度来讲,楷书表现出的是客观对主观的制约与再现对表现的限制。而草书体现的主观要求打破了客观制约、表现要求突破再现的内在需求。所以,书法艺术要成为自由表现情感并以情感力量表达时代审美理想的艺术形式。就必须突破楷书的束缚。
隋唐五代时期书法艺术的发展过程大致如下:“在表现与和谐统一的圈子中,书法艺术从楷书走向了草书,由再现偏于静态的空间艺术走向表现为主偏于动态的时间艺术形式。隋唐时代人们的精神状态由过去的积极、向外开拓转而走向向内开掘,有热切要求参与社会、干预现实,转而步入潜隐求退、追求内心的平静。”
    情感与理智的关系日趋走向统一,在书法艺术中,情感与理智的关系就是以法度与抒情的关系表现出来。书法艺术是线的艺术,线条是造型和抒情的重要手段,是说书法艺术是以书法艺术家的主观感情为主的艺术形式。
    但作为中国古典主义的艺术形式,书法艺术所抒发的情感又受到理智的制约与影响,这在初唐表现的最为明显,这一时期书法为体现积极向上、勇于进取的时代特征。特别注重指出平整端庄安稳凝重的外在品格。为了实现这种品格,特别讲究这种的“法度”,但这“违背了书法艺术自由表达情感的初衷,因此突破限制又成为书法艺术不断发展的必然要求”。
    其次,狂草是书法艺术由实用走向纯艺术的必然趋势。从历史的发展角度,艺术与实用在唐代书法艺术中混杂在一起不分彼此。“在唐代,开始出现了全能型的艺术家,既能最工整的楷书,又能最狂放的草书。例如“草圣”张旭也能地到的楷书作品《郎官石柱记》,其端庄不苟的水平不亚于虞世南和欧阳询。
    在以前(唐代)的所有艺术家,尽管写的作品是艺术的,但是应用的条件规定了他只能擅长什么就写什么,或者现在应用什么他就写什么。而唐代的书法家却有一个跨度:一方面会写“弘文馆”的字(实用),另一方面也会搞地道的书法艺术(纯艺术)。书法在当时的确有相当一部分实用的成分,但是已经不是纯粹意义上的实用。当时的人文环境中,已经出现走向纯艺术的倾向。盛唐时期开元天宝年间,裴文的舞剑,李白的诗歌,张旭的狂草,号称“三绝”。诗是唐代的主要文学艺术形式,其地位很高,书法能够与诗相提并论,证明了唐人已经把书法完全看成是艺术了。
    狂草是唐代草书发展的极顶,证明了书法有充分的能力在艺术上开拓自身,开始追求艺术的表现。从书法欣赏的角度来看,欣赏中国古代书法习惯于先读文字,但是狂草在没有释文的情况下很难读出来。它是一种纯粹的形式表现,我们可以不认识写的文字,但是不影响我们欣赏它。“我们可以观察到狂草的线条在流动,在转折,在舒张,在交错等等,不认识文字也可以完成欣赏过程。书法的欣赏可以和汉字有关系,但是没有关系的欣赏也可以成立,因为书法欣赏是在于视觉形式。”所以张旭的狂草能给我留下深刻的印象,怀素的“忽然绝叫三五声,满壁纵横千万字”也是一种线条魅力的展现。
    第三,盛唐的审美标准的转变。唐代建立后,原来东、西、南、北不同思想文化纳入到李唐王朝政权之下。建国之初,李世民出于稳定封建统治的需要,采取了相对宽松的政策,逐渐形成了唐代思想文化兼容并包的局面,出现了“贞观之治”。但是,初唐的文艺并没有随着政治经济的统一繁荣而迅速改变,相反艳俗糜弱的文艺风尚凭借着帝王势力而统治着文坛。唐太宗带头写淫靡浮艳的宫体诗和富丽呆板的宫廷诗,竭力推崇轻散俊秀的王羲之书法。
    盛唐之前的审美标准如张怀瓘总结的,是“以风神骨力者居上,以研美功用者居下。”经过了灿烂的李白、吴道子、张旭时代,他的看法改变了,认为王羲之的草书“有女郎材,无丈夫气。”盛唐时代(705—762),这个时代的辉煌与短暂,外表与内里,充分展现了时代的乐观向上、博大的精神风貌;同时又浑涵汪洋,千汇万状。这个时代的审美思潮已经由六朝以来的“妙”转向空前的“狂”了。
朱自清先生概括到:
    魏晋以来,老庄之学大盛,特别是庄学;士大夫对生活和艺术的欣赏与批评也在长足的发展。清淡家也就是雅人,要求的正是那“妙”。后来又加上佛教哲学,更强调了那“虚无”的风气。在艺术方面,有所谓“妙篇”、“妙诗”、“妙句”、“妙舞”、“妙味”,以及“笔妙”、“刀妙”等;在自然方面,有所谓“妙风”、“妙云”、“妙花”、“妙色”、“妙香”等;在人体方面,也有所谓“妙容”、“妙相”、“妙耳”、“妙趾”等……还有“妙年”、“妙士”、“妙客”、“妙人”、“妙选”,都指人 。“妙理”、“妙义”、“妙旨”、“妙用”,指哲学。自然与艺术得有“妙赏”,这种种又靠着“妙心”。
    但是到了盛唐,转而欣赏的是“狂”了:
    我本楚狂人,凤歌笑孔丘。(李白《庐山谣寄卢侍御虚舟》)
    竹林名士去道赊,兰亭雄笔安足夸!(李白《鲁郡尧祠送窦明府薄华还西京》)
    不愿不狂,其名不彰!(李)
    先贤草律我草狂(皎然《张伯英(高)草书歌》
    自笑狂夫老更狂!
    不见李生久,佯狂真可哀。(杜甫《不见》)
    书有“狂书”,画有“狂画”,诗有“狂吟”,这是盛唐时代的新种。盛唐人空前的创造性,把包括“妙论”在内的一切传统都踩在脚下。“妙”是静态,是小写意;“狂”是动态,是大写意。盛唐是大写意时代,狂草是写意之尤。
    皎然称张旭:“先贤草律我草狂!风云阵法愁钟王。”这是张旭的夫子自道,也是他的纲领所在。律者律法,狂诗它的反面。“狂”并不是颠倒疯狂之谓,“狂者进取”,代表一种积极向上的精神,是一个飞扬向上的民族的健康的审美观。这表现在《断千文》上,就是一泻千里而又千回百折的旋律,就是龙腾虎跃的动势,就是生龙活虎的节奏,就是惊天动地的阳刚之美。
    第四,狂草是时代精神和书法美本质的反映。书法同诗歌、绘画一样, 是社会生活的曲折反映。从初唐至盛唐, 在“唐人尚法”的背景下, 书法领域里“反法”意识不断滋长。一种反叛传统、不拘成法、张扬个性、强烈抒情的超理性的精神气息弥漫盛唐。使书法变成纯粹表现艺术的张旭、怀素的狂草, 引起了一场了不起的视觉革命, 体现了当时那种蓬勃开阔的气象和昂扬向上的浪漫主义精神。
    我国古代书法艺术,走过一条“从以反映物为主到以表现人为主的发展、成熟的历程。而书法艺术自身的美学特征(如形象的高度概括和抽象等),使它必然要成为一种表现性的艺术类型。”一方面,法度的掌握不是简单的终极追求,而是为了充分、准确的表达书者的内心感情。“情动行言,取会风骚之意;阳舒阴惨,本乎天地之心”,“穷变态于豪端,合情调于纸上”,“书者,散也, 欲书先散怀抱, 任情恣性, 然后书之”另一方面,随着书家年龄及个人阅历的不断丰富,应试“干禄”已经时过境迁,讲究法度的写字的实用性逐渐淡化,对字形、笔画的要求不再受到政府行为等外在政治因素的影响,成为较为纯粹的个人事情,于是对书法的主观审美的成分逐渐加强,因而出现了狂草这样个性极其强烈的书法作品。
    第五,唐朝中期的宗教观念的变化以及禅宗的盛行,是书家致力于草书直接的诱因。“唐代佛教思想的一个根本变化是由探讨外国教主如何成佛并解释众生,转向探讨众生自身能够得救与怎样得救(道教的情形也类似)。这对人性表现了坚强的信心,同时也最大限度地肯定了人性。”
    禅宗认识的象征性和玄秘感,促使释子们开始借助于艺术手段来印证禅理。禅宗在某些地方与道家精神的契合,并且吸收道家自由、 无为、 天人合一、 物我两忘思想,沟通了僧人对人生—宇宙—艺术的交流通道。张旭气势开阔雄强壮美风格,正是道家思想的独立人格、精神自由、美在天然的精神写照, 儒家思想在其心灵深处被谈化了。怀素的纵横不群、奔放超脱的风格得益于自幼出家, 终身事佛, 佛教观念在其心理结构中唱主角, 其章法布局中浮现出萧散孤寂的禅境, 笔墨线条中闪动着佛眼的灵光,体现出无祖无佛、心灵豁畅的狂禅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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