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让书法的“韵律”更美
韵律是美的基本范畴,因而也是书法审美的基本范畴。书法韵律是指书法艺术作品中持续出现的某种艺术特征,在书法线条上表现为连续、间断、流动、止息、急促、和缓、激动、平和等视觉形式,这些形式达到视觉冲击,引起某种心理的体验闪现,调动阅读者情绪,与之形成精神深处的共鸣的效果。韵律是作者感情弥漫在作品中的起伏变化的旋律,它可以是有声音的,比如在音乐中,韵律就是通过对音调的变化、音息的处理,表现、传达作品的艺术情感。另一些艺术是没有声音的,属于视觉艺术,比如雕塑,用造型表现艺术家深刻的内涵和对人类世界的情感,以不同的材质和造型传达艺术的情感。比如绘画,用色彩和构图表现艺术家的情感。书法是用线条表现艺术家的空间造型和感情色彩的艺术,是区别其他艺术的本质特征,这种艺术特征为中国所特有。由于书法艺术的高度抽象性,相比较而言,解读书法更需要学识和修养。
书法是从文字演变过来的一种艺术形式,这种艺术为中国所独有。因此我们可以认为书法审美为国人所特有的一种审美态度,为什么说是一种态度呢,因为中国书法不仅仅承载一种文字记载的功能,而且承担中华民族历史积淀下来的厚重的人文精神,从大量流传下来的尺牍素绢、壁雕版刻中,我们甚至可以感受不同时代文人书家的流行志趣,将文字的功能外化为一种持续、经典的艺术形式,这不能不说是一个伟大的创举。
书法是书法家通过笔、墨、纸三种介质的对话完成的艺术形式。四个基本元素中,书法家是艺术创作元素的主体,书法作品是书法家应用肢体,通过辅助元素在运动的过程完成辅助元素的表现形式,构成作品的形态。完成情感传达的一种表现。
从创作层面来看,在创作过程中,主体是主要的,作品毕竟是主体艺术态度和艺术修养的外在表现;从客观来看,辅助元素的构成形质是重要的,阅读者正是通过对作品的阅读,解读作者的艺术造诣、艺术态度乃至人生的态度和学识修养。
字的韵律
中国书法有五千年的历史,五千年国人不断重复的使用促进了对文字的认知,从而也不断加深了对文字审美的理解。作为重要的信息传递工具,在漫长的文字使用中,由于社会信息传递的加剧,人们不断的寻找更加简便的表现形式,促进了文字的演变,从中国文字演变的过程中我们不难看到这一点。
可贵的是,文字的演进不但没有扬弃书法体式审美的原则,而且更加丰富了书法审美的范畴。经历了长达数千年的发展,书法从大的分类看形成了篆、隶、揩、行、草五个重要表现形式,每当一个新的体式形成以后,新的审美观念也就伴随而生。
字是由书法的基本元素构成的,在一幅作品中,字是独立的单元体,我们可以把字看成是一个点,以楷书为例,就有永字八法,字的韵律首先是字的笔法和笔意,不同的字体笔法和笔意是有区分的,例如篆书,就要具备龙象,有龙潜深渊的静态之美,不仅要求每一个字要有沉着的仪态,而且线条运行过程中至始至终具备沉稳的气质,古人在这方面的描述多矣,又如隶书,讲究运笔过程的波折,又如楷书。
因而形成了对五种字体的审美范畴。在字法方面确立了对五种字体的审美规范。这种原则的确立对书法的贡献是巨大的,它使复杂的文字书写过程变成美妙的劳动和审愉快的美体验的过程,使对文字的阅读成为美妙的审美心理活动了。
字法的确立,建立了书法文字形态的基本美学特征。完成了书法重要形态文字美学标准的基本规定,形成了东方艺术书法构成的美学标准。
墨的韵律
墨水和纸张一黑一白对话的过程,构成书法创作的全部过程。黑和白是经典的二元元素,甚至影响了东方哲学的思想,长期主导东方思维的二元哲学思维,不能说和人们长期使用甚至体验的纸墨使用没有关系。因此,东方哲学中以黑白为两极产生的睿智层出不穷,这里不进行阐述。然而,我们可以认为,既然黑白已经是东方哲学的重要喻物,是东方哲学的重要范畴,那么,书法中墨水以及作用的纸张的对话,已经远远高于一般视觉审美的范畴了,这就是书法中常用的“道”。当我们把书法说成“书道”的时候,书法已经脱离了形质,而成为东方哲学的一种抽象的表现了。
墨从浓到淡,色普变化无穷,古人说墨分五彩,就是传达墨水变化的多样化,墨水变化在书法审美中是重要的,因为只有通过墨水的书写,书法才得以完成,同样,只有通过墨水的变化,作品的墨韵才有可能表现。
当书法作为简单的文字书写的工具的时候,墨韵或许不是主要的,当书法作为艺术形态存在的时候,墨韵就是非常重要的了,对作品的解读,视觉上是韵,心理上是意,也就是说,解读者是通过韵作用于心,达到意的感知,不同的人对韵的感觉是不一样的,这和审美主体的生活体验、学识修养差异有关,作为一件作品,如果把韵律层面表现的更加淋漓尽致,作品无疑的达到更加完美的境界,书法的源头是对文字的书写,文字书写是讲究整齐工洁,使人们容易读,墨水的弥漫影响了阅读的速度和准确性,因此相对字法的论述,把墨的表现作为独立元素加以阐述的就显得很少,过度的使用甚至受到排斥,对墨水有意识的使用古来不多,始于明末王铎,盛于当今。
章法韵律
章法韵律是书法艺术的重要构成。章法是由黑和白共同完成的面。书法作品是由黑和白的空间切割完成的,一件书法作品就是由黑和白两种元素构成,黑由字形完成,是可以看见可以阅读的部分,在对字的阅读中,我们感受书家的学识修养、临池功力、化物智慧等有形的存在。而留白部分是不可看见的却必须阅读的,对作品留白的阅读,则需要更多的领悟,黑和白实际上就是无和有,关于无和有的关系,东方哲学有很多的阐述。古代书家有“计白当黑”说,从某种程度上说,读白比读黑更难,更需要学识和修养。黑和白相形相生,相辅相成,完成书法艺术的空间世界。读懂白的部分需要更多的艺术想象力和艺术理解力。
黑和白不仅存在于作品的面,甚至存在于作品的线。一幅书法作品,黑和白的处理有时是有意识的,比如在创作过程中字与字之间疏密的处理,行与行之间分布的间隔,乃至一个字内部线条的起伏、夸张、停顿,构成从单元到整体作者精心的意图,有时是无意识的,具有神来之笔的韵味,弥漫着更加奇异的意象,为阅读提供广阔的联想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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