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墙角"的潜规则
任职市场总监的朋友最近新招了一名客户主任,一个比较初级的职位。招聘的途径极其平庸,就是在求职网站上登一个三五百元的广告,然后收到一堆简历,之后就选了这个女孩。此人之所以胜出,是因为她之前曾在朋友的客户公司工作过,对这个行当非常熟悉。属于一上班就能上手的那种人。谁知当市场总监的顶头上司——公司的总经理知道后,勃然大怒,指着朋友的鼻子大骂:你脑子进水了?满大街找工作的人,为何偏偏从客户的公司挖人?犯得着为这么个人得罪客户嘛!
是的,不能从客户的公司挖人,这应该是通行的潜规则。客户总监只能怪自己脑子太简单,连这么浅显的道理都没考虑到。
然而不到半年的时间,骂别人“脑子进了水”的总经理,好像自己的脑子也进了水,而且进的水比市场总监的多得多。他竟然从客户的公司挖来一个副总经理,还得意洋洋介绍给公司全体同仁:因为他在本行业经验格外丰富,而且熟知我们公司的业务,相信他的到来……
这次轮到市场总监朋友勃然大怒了: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嘛。我只不过招一个客户主任,就被骂成“脑子进水”,他公然挖人家的副总经理,好像还是一件了不起的功绩似的。
等他委婉地跟总经理探讨这个问题时,总经理微笑着说:“客户方面可以解释嘛,不是我挖的,而是人家硬要过来的。不来我们公司,也会去别人家的公司。再说为了副总经理这个职位,这样做还是值得的。”
原来如此。客户总监只能再一次怪自己的脑子太简单。不能从客户的公司挖人,指的是不能挖一般职位的人。对重要的高级职位,这个规则就显得有点多余。因为所谓规则,大多是用来限制一般意义上的事情,对于不那么一般的事情,规则就成了一种摆设,像中国古时祠堂里的牌位们,是管理者们用来震慑一般民众的工具。
有位生意做得极其精明的商人对规则的理解则更为独到,他从来只分析成本与收入,而不是考虑什么潜规则或明规则。他的算盘是,挖这个人带来的利益,与伤害客户的感情带来的损失,哪一个更大?如果前者小于后者,那他当然要做一个“绝不挖客户墙角”的非常正义的有职业道德的人;若是前者大于后者,嘿嘿,去他的什么规则不规则,道德不道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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